限价房的悲哀:旧伤未好又添新伤

http://www.xishui.net 2008年05月06日22:32 浠水网

  4月18日,北京市建委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布了关于限价房的有关通知,包括北京市限价房的申请条件、上市交易及其他管理办法。这是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之后,政府新添的、旨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又一举措。政策的令牌直指中等收入及以下的住房困难户籍人口,并将其划分为两个档次,制定了相应的家庭收入、住房、资产三方面的准入标准。至此,政府囊括了所有中等收入以下群体的住房保障:最困难群体可租用廉租房,低收入群体可购买经济适用房,中等收入群体可选购限价房。看似“无所不能”的政府似乎在向公众传达一个强烈的意旨:人人有房不是梦,此等重任舍我其谁?!

  人人都有住房梦,个个都是理性人。既有政府的优待,人们何必自讨苦吃地把血汗钱洒向自由的商品房买卖市场。姑且不论限价房到底能挤占多大的市场份额,但它毫无疑问的坚定了“公众没房住,政府必然管”的信念。这信念将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预期,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不知道是此前经济适用房的“成功”给了政府前进的动力?还是政府确实就有“花不完”的钱“为民请愿”?在低收入人群住房保障问题还未得到妥善解决之时,在市场怨声载道之时,北京市政府的确显得过于勇敢而亲切。但我认为:出发点是好的,手段是笨拙的、低效的,效果一定是不显著的。

  这种按需分配的配给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计划经济时代的粮票、肉票、油票,那么摇号过后的排序通知单不就是买房人的“房票”了吗?住房制度改革尚未完全之时,难道又要退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一切的根源似乎在于房价太高,民怨四起,政府没有办法了,只好张罗着给每个人发一张“房票”以安抚民心。然而政府即将面临的两难抉择就是:建设规模太小那就没有效果,而且显得不够诚信;建设规模太大又受土地稀缺、财政规模及管理水平的限制,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也是限价房建设的内在矛盾之处,多多少少同经济适用房面临的困境异曲同工,从而使得限价房实际上或将成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工程”。

  过多的评议几乎只能成为饭后谈资,因为限价房的推出已然成为板上钉钉之事,但是相关细则更是让人忍俊不禁。《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规定限价房申请者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5平米,而在第七条中明确指出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按照通常的理解,“拥有”的含义即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在紧接着的细化规定中又将按照北京市租金标准承租的住房也纳入家庭住房面积的核定范围当中。不说前后条款互相矛盾,至少也是指代不明。紧接其后的关于家庭年收入的界定,第八条中将其定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总和。按照三口之家两个人工作计算,准入标准是人均月收入3666元,而按照四口之家三人工作计算,准入标准则是人均月收入3222元。其覆盖面之广显而易见,更不要说那些两口之家甚至单身家庭,还有那些每年拿1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工资的人,要知道他们的年收入只要在8.8万之下即可。

  通过申请的家庭将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按照优先供应条件和困难程序排序,而所谓的优先供应条件则包括了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的家庭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如果说前面几项还可以理解,那么将放弃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也纳入限价房优先对象则有些令人费解:既然针对低收入的经济适用房保障人群可以优先获得高一级的限价房,那为何不将针对中等收入的限价房直接推向商品房市场呢?何况满足申请条件的家庭应该不可计数,排序果真那么可行吗?排序结果由谁负责?还是重蹈经济适用房的覆辙,成为权利者的天堂?

  更可笑的出现在二十二条:参加多次摇号均未能摇中的申请家庭,轮候三年以上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为其直接配售限价商品住房。这就意味着最多等待四年,如果你还是中等收入,那么政府可以直接给你配售一套限价房。其计划色彩之浓,对市场干扰之大自不待言。细细品味,政策背后总能飘出一股诱人的香气,昭示着政府想方设法让中等收入的住房困难群体都有房的良苦用意。

  在住房保障这点上,政府似乎还没有认识到我们同新加坡、同香港之间迥然的区别,似乎还在一味地将保障摊大、摊薄的方式,而忽略了政策本身所带来的对市场、对消费预期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对努力工作者辛勤劳动的蔑视。

  如果说人人有房住不是梦了,那么还有谁会为了住房梦而努力工作?如果说北京市人民既能享受大都市生活的便利,又有普遍的、优惠的住房政策,那么还有谁不愿留在北京?如果说那么多人都聚集在北京,那么谁来解决越来越多的住房、交通和其他社会问题?如果房价作为进入大都市生活的准入门槛都被摧毁了,那么还有什么可以控制住局面?这一切我们不得不思考。乱抓药的后果只能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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