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出证明信用社给贷款 浠水破解个体户融资难

http://www.xishui.net 2007年03月13日20:26 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胡祥修、通讯员游海林、王峰)3月8日,浠水县清泉镇个体户王景龙拿着县工商部门出具的《信用良好证明》,很快在清泉信用社申请了4万元信用贷款。

  浠水县工商局与县信用联社于2005年达成了个体经营户融资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县信用联社凭工商局出具的信用证明,为个体经营户办理无抵押小额信用贷款证,贷款额度5000元至10万元。

  工商部门按照协议,对全县9800余户个体经营户实行了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建立了个体经营户信用信息系统。还在个体户、私营企业中开展了诚实守信经营理念教育和“重信用守合同”评比活动。

  两年来,全县共有2100多户个私经营户获得信用证明,申请无抵押信用贷款3500余万元。这些贷款的及时还贷率达到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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