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成果:关于期中评比评优活动的通知
http://www.xishui.net 2005年02月10日15:43 浠水一中
各年级组:
为了表彰先进,推动班集体建设,提高学生素质,加强学生干部的自主管理,促进
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运行,特制定如下评比评优方案,请各年级组遵照执行。
一、模范团支部
1、评选指标:每年级评选3个模范团支部
2、评选条件:
①本学期以来无重大事故发生(如打架等);
②学生中无抽烟、喝酒等不良现象;
③团支部队伍建设好,经常召开团员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学生精神面貌好; ④本班团员素质高,团员意识强,道德品质好,拾金不昧、助人为乐风气浓;
⑤经常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成绩显著;
⑥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向学校党总支递交申请书,积极参加党校培训;
⑦认真完成学校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履行团员的义务落实得好。
3、评选办法及程序:
①各班团支部首先提出申请,并上交本班团支部的工作总结到年级组;
②年级组将组织团总支成员进行初步评定,并上报到校团委;
③校团委开会研究,最后评选出模范。
二、模范班委会
1、评选指标: 每年级评选3个模范班委会。
2、评选条件:
①本学期以来无重大事故发生(如打架等);
②学生中无抽烟、喝酒等不良现象;
③班委会队伍建设好,班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出色;
④本班同学自习纪律、就寝纪律好;
⑤本班教室、寝室、卫生区的卫生打扫并保持得好;
⑥班委会制定了班规,本班班风正,学风良,学习效果好;
⑦本班同学能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⑧大型活动、聚会组织得好,同学们纪律性强,晨跑、早操、课间操站队整齐、迅速,做操步调一致。
3、评优办法及程序
①各班班委会首先提出申请,并上交本班班委会的工作总结到年级组;
②年级组组织学生会、各年级分会干部进行初评,并上报到政教处;
③政教处开会研究审定。
三、优秀学生会、团委会干部
1、指标:校学生会评选5名优秀干部,每年级分会评选6名优秀干部,校团委评选2名优秀干部,各年级团总支各评选2名优秀干部。
2、评选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校,政治素质好;
②热爱本职工作,敢于大胆地开展工作,工作能力强,效果显著;
③能服从大局,团结协作精神好;
④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形象好;
⑤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能在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3、评选办法:
①年级分会、年级团总支优秀干部由年级组召开评选,上报政教处、校团委;
②校学生会、校团委优秀干部由学生会主席、学生团委书记召开会议、互评,结果报政教处、团委。
四、优秀室长
1、评选指标:每年级评选优秀寝室总长男生3名,女生2名;优秀室长男生6名,女生3名。 2、评选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校,政治素质好;
②热爱本职工作,敢于大胆地开展工作,工作能力强,效果显著;
③工作积极,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管理本班寝室纪律好;
④寝室卫生干净、整洁,保持良好;
⑤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把本寝室不良现象上报到年级组学生会和政教处;
⑥本寝室内无吸烟、喝酒、打扑克等不良现象。
3、评比办法:由宿管分部召集相关干部,采用互评和投票形式,结果由年级组报政教处。 五、各班优秀
1、评选指标:三好学生2名,品德优秀学生2名,模范班干部2名,模范团干1名,优秀团员 2名,进步幅度大的学生2名,文明礼貌标兵1名,遵守纪律标兵1名,优秀值日生2名,体育 锻炼积极分子1名,才艺特佳生1名,热爱集体标兵1名。
2、评选条件:
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校,思想品德优秀;
②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遵守纪律,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
③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
④集体荣誉感强,劳动积极,并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⑤其中三好学生必须成绩在年级前300名,并能坚持体育锻炼,在同学们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模范班干部团干部必须成绩在年级前600名,工作大胆积极,身体力行,在同学中有良好的表率作用;品德优秀生必须能做到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表现突出,能积极主动制止恶性事件发生,热爱学校如同爱自己的家;优秀团员必须是成绩在年级前600名,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完成上级组织布置各项任务,积极上进的团员学生;进步生必须是学习认真刻苦、态度端正、成绩进步幅度在年级不少于100名的学生;文明礼貌标兵必须是模范遵守《浠水一中学生礼仪规范三十二条》的学生;遵守纪律标兵必须能模范遵守校纪班规的学生;优秀值日生必须是卫生意识、安全意识强,值日积极主动,效果好在废品回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体育锻炼积极分子必须是品德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才艺特佳生,必须是才艺突出,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文艺活动的学生;热爱集体标兵必须是集体荣誉感强,处处维护集体利益,不讲不利于学校、班集体的话,不做不利于学校、班集体的事。
3、评比办法:
①由各班主任指导本班学生干部组织本班学生投票选举,等额上报;
②班主任在评比结果上签意见并于11月8日前一起上报年级组,由年级组上报政教处(愈期不报视同弃权);
③政教处、团委会同教务处等相关处室最后评审;
④为杜绝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建立举报制度(举报电话:8561512),已被评优的干部、学生由他人举报不符合条件,一经查证落实,予以除名;
⑤如各班申报的名额中有不合格者,该名额取消,不递补。
浠水一中 政教处 团 委
二O O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