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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提醒:七类家庭申报低保有规定http://www.xishui.net 2005年11月05日13:51 今日黄冈
记者张松林 通讯员郑颖 杨阳报道:昨日黄州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及孩子的户口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里,如今夫妻下岗生活困难,这种情况如何申请低保,记者就此咨询黄冈市低保中心。据介绍,有7类特殊家庭在申报低保时,省民政厅作了明确规定。
这7类家庭及申报低保规定是: 一是同一县(市、区)人户分离家庭申请低保时,原则上在大多数成员户口所在地申请,在现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经县级民政部门同意,也可在居住地申报。 二是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的,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其他成员开证明即可。 三是在现户口所在地居住不足1年的家庭由原居住地居委会将证明提供给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 四是对政策中未明确规定的特殊对象,由社区居委会评议小组对其进行审议。 五是新建居民小区内未及时成立居委会的,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直接申报。 六是远离城镇居住在大中型企业的职工,由户主通过工会进行申请。 七是在市、区(县)福利院、光荣院等地集中供养或治疗的民政对象,由供养或治疗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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