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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逸恶劳屡伸贼手 浠水一男子10年5进宫http://www.xishui.net 2005年10月16日18:39 荆楚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方桐 通讯员李华 罗金军 实习生陈睿)1995年始,18岁的陈某开始与班房接下了“不解之缘”,先后4次入“宫”,前后吃了10年牢饭。昨日,因盗窃,他又一次被黄石警方送进了劳教所。
28岁的浠水人陈某,1977年出生在浠水农村,1995年,因盗窃罪,被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他流窜到黄石,又因盗窃被劳教了3年。此后,他又分别在浠水和黄石作案,两次被劳教。今年6月份,从黄石劳教所出来后,陈因缺钱用,于7月29日晚,将黄石一宾馆大门撬开,盗得一皮包,被胜阳港派出所夜巡民警抓获。昨日,黄石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对这位不思悔改的陈某“惯偷”予以劳教3年。 黄石胜阳港派出所一办案民警称,陈某每次释放不久就会再作案,其作案手段并不高明,警方很轻易就将他抓获。他每次作案的数额也不大,一般只构成拘留或劳教处罚。分析其屡屡作案的原因,主要是他无一技之长,又游手好闲,且抵挡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认为盗窃“回报”丰厚,但法律无情,且处罚一次比一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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