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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学家李银河语出惊人: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http://www.xishui.net 2004年05月31日15:04 《江南时报》
深圳12月15日电 昨日下午,中国性文化研究的“开山祖师”之一社会学家李银河在深圳何香凝美术馆进行了题为“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的讲座。
李银河在演讲中把中国当代性法律分为两大类做分析和批判:强奸、奸淫少女和侮辱妇女这三项罪名是有受害者的性犯罪;聚众淫乱、卖淫和淫秽品三项是无受害者的性犯罪。她指出,我国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中,关于有受害者犯罪的法律条文问题较小,而关于无受害者犯罪的条文问题较大。她认为,没有受害者的性行为不应该用法律去惩罚,并主张卖淫非罪化。演讲之后,李银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你认为目前中国性法律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李银河:最大的问题是聚众淫乱罪。在私人场合下,两个人以上的性活动,法律视为犯罪,这是非常过时的,应该取消。成年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记者:你认为中国的制作、传播贩卖淫秽品的法律太过时了,为什么? 李银河:现实情况是,与“性”有关的东西已经泛滥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如果大多数人都在看,你还说他非法,那说明法律在现实生活面前,已经显得落伍了,性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 记者:中国有无可能给卖淫立法?像荷兰那样给卖淫女发执照,并定期给她们检查身体? 李银河:如果可以这样,那将更合理。不仅真正保护了妇女的权利,而且解决了因卖淫带来的社会问题。我相信会有这一天。 记者:你的意思是不是主张卖淫合法化? 李银河:合法化我不赞成。我比较赞赏的是“非罪化”,“卖淫非罪化”就是说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不管有没有钱参加进来,我们不认为它为罪,但是我们从道德的角度要谴责它。 羊城晚报供稿 人物链接 李银河,1952年生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著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中国男同性恋群落》等。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江南时报》 (2003年12月16日 第十一版) 人民网-江南时报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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